国家电投五凌电力云南分公司丙坡光伏电站2025-2028年220kV送出线路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丙坡光伏电站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扬武镇境内,距新平县约24km,高程在600m~1400m之间。丙坡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从丙坡光伏220kV升压站出线至220kV新平变,线路全长约37.26km,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采用J/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两根地线为OPGW-24-100光缆。本线路共新建铁塔82基,其中直线塔47基,耐张塔35基。基础型式采用掏挖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其混凝士标号为C25,钢筋为HPB400、HPB300。安平储能电站线路共铁塔2基,首端为安平储能电站220kV母线出线侧,末端是“π”接点ABN3号塔,线路全长约1.16km,双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采用J/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两根地线为OPGW-24-100光缆。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丙坡光伏电站升压站至安平储能电站,安平储能电站至220kV新平变之间的送出线路运维,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20kV线路全线的日常运行维护(每季度巡线不少于一次,提交巡线报告,安平储能电站至新平变之间的报告单独出具),建立健全与该线路运行维护相关的技术资料、档案、记录、台帐。
(2)按《输电线路运行规范》规定制定计划并完成线路的正常运行维护及特殊区域巡视维护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塌方沉降处理、线路砍青、水毁修复、杆塔围栏修复、标识标牌完善、电缆标识完善。
(3)按《输电线路检修规范》制定检修计划并完成线路的计划检修和缺陷消除工作,并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必须完成线路检测及相关试验,并出具相关报告。
(4)利用全站停电检修期间完成220kV线路架空线路所有瓷质绝缘子零值检测、电缆部分的耐压试验、外护层绝缘电阻测量、铜屏蔽层和导体电阻比测量、避雷器试验及相关试验,出具试验报告,并同步开展缺陷消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全线杆塔以及导线金具螺栓紧固、线路导线易缠绕处加装间隔棒、绝缘子清洁、清除全线鸟窝及其他辅助性工作等,按照电站要求增加驱鸟镜、防鸟刺、防鸟罩等(含材料),更换褪色、脱落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含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线路设备的临修和事故抢修工作。保证220kV线路发生故障后,应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地点,4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24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并提交事故抢修报告。负责与电网公司协调,故障处理完成后24小时内完成故障线路并网。
(6)按计划完成线路设备春季、秋季二次安全大检查及消缺工作。
(7)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电网主管单位下达的临时工作。
(8)根据线路运行情况编制大修、更新、技改计划,并报送甲方审批、实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9)每年6-9月开展一次塔基沉降观测工作,并提供沉降观测报告。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三年。
2.4质量标准
(1)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应加强对线路的巡视检查,每月定期检查,以保证线路安全运行;(2)线路的防护,应按照《电力线路防护规程》执行;(3)执行运维技术各级交底制度从技术上保证运维质量;(4)施工队和各个工作岗位应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指导书和相关的作业规程(5)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的三检制度,实现质量追踪制度,施工单位负责到保修期结束;
(6)对220kV送出线路发现的隐患应在3个自然日内消缺处理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需停电配合无法按期完成隐患处理,则双方协商解决);
(7)线路故障应急处理:线路故障后应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地点,4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24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并提交事故抢修报告(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按期到达或完成故障处理,则双方协商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 二级及以上资质.
3.2.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8个月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业绩:投标人近3年具有220kV等级及以上线路的2个及以上运维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可以是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使用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服务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6.2近3年(2022年-2024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3个及以上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
3.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技术人员应持有高压电工证、高处作业证,并至少有3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9.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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