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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采出水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2025年采出水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4110224ND0015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环保相关要求,油气田采出水须经过合规处置,为保证庆阳分公司生产运行,生产过程中采出水得到合理处置,需要进行采出水处置服务采购,确保油气田采出水合规处置,资金来源为成本,计划文号:油辽庆发【2024】51号,金额41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内容: 对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庆阳地区2025年采出水进行处置,达到合格标准条件,计划处理量30万吨,采出水的拉运由招标人负责。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根据施工区域不同及采出水处置后的去向不同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根据施工区域不同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宁县区域采出水处置服务,计划处理量26万吨,预计金额3600万元(不含税);

二标段:西峰区域采出水处置服务,计划处理量4万吨,预计金额500万元(不含税)。

2.4实施地点:甘肃省庆阳市。

2.5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2025年12月31日 。

2.6分包规定:不允许分包

2.7主要技术要求:

(一)技术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1570—2015)

《采油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1-201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

(二)技术要求

1.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并满足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同时符合油田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2.中标方处理后的采出水应达到以下标准, 并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及地方政府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若存在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则应遵循技术要求更高的标准执行。若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油田公司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应按照变更后的要求进行调整。

一标段:处置后的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含油≤30mg/L、悬浮物≤25mg/L,同时满足地方政府环评批复的相关指标要求,若各标准间不一致,则应执行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处理合格的采出水由中标人按照环评要求依法合规进行利用。

二标段:处置后的水质满足化学需氧量≤50mg/L,悬浮物≤10mg/L,石油类≤1mg/L,氨氮≤5(8)mg/L,总氮≤15mg/L,总磷≤0.5mg/L的标准。

3.中标方不得将采出水转移给第三方处理。污水处理前端未进入系统处理的污油及处理过程中分离出的污油应由招标方组织回收,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必须由中标方依法合规处置。若因非法处理导致环境污染或安全环保事故,中标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处罚、法律责任以及给招标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按损害和处罚金额的20%向招标方承担违约责任。

4.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运行服务质量。处理后的水质应每月送至具有检测资质(具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必须包含技术要求中的全部指标),并将检测报告上报招标方。招标人每月抽检1次,不合格处罚1-3万元,三次不合格有权终止合同。如委托的结果不合格,应由双方委托第三方检测。

5.油田采出水的年度处理总量不得超出环评批复中要求的年度处理规模。

6.所有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具有高效、稳定的处理能力。

7.所有设备必须符合环保和安全标准,确保采出水处理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并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项目地区具有污水处理站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批复文件。一标段日处理能力要求不低于900方,二标段日处理能力要求不低于500方。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6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且未被授权使用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7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8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9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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