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发电公司2025年灯塔工厂申报及规划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3-192)
1. 招标条件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发电公司2025年灯塔工厂申报及规划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海门发电公司)。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发电公司2025年灯塔工厂申报及规划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 模: 根据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需求,提供争创世界经济论坛认定灯塔工厂研究分析的相关服务,主要包括灯塔工厂先进用例调研、灯塔工厂申报、灯塔工厂规划三个阶段的咨询服务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发电公司2025年灯塔工厂申报及规划咨询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6 招标范围: 一是通过对发电公司为先进数字化技术案例进行现搜集筛选、创新点评估、指标效益评估等工作,在先进案例的基础上对新技术应用案例进行梳理,评估其技术成熟度,识别出处于世界领先级别的技术应用案例,输出数字化先进用例评估报告;二是邀请和对接世界经济论坛专家、世界著名咨询公司顾问团队或相关全球灯塔工厂知名评审专家提供业务指导,为灯塔工厂申报工作做好充足准备;提升灯塔工厂申报成功率,并争取一次申报成功;三是借助灯塔工厂的建设理念和方法论,对标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的先进实用的智能化技术和应用,进行存在差距评估、制定发电公司自身特性和需求的未来建设规划,加强数字化转型能力,进一步促进企业转型发展(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固定含税总价包干,不予调整,相关风险已包含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电力行业或制造业数字化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列入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违背诚信原则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3日9:00起至2025年08月25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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