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6年能源业务保电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6-11094,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采购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章1.2条。
1.2采购内容:
包括UPS系统保电服务、低压油机保电服务、保电现场值守服务、保电技术支撑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含税总价450万元,不含税总价424.53万元,税率6% 。1.4交货期:采购订单下达之日30日之内完成供货。
1.5服务期: 1年
1.6服务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标段划分:项目不划分标段
1.8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为3人,份额及服务区域划分如下:
| 综合排名 |
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
份额 |
对应的服务区域 |
| 第一名 |
161.32 |
38% |
南京、徐州、盐城、常州、宿迁 |
| 第二名 |
140.10 |
33% |
苏州、无锡、南通、连云港 |
| 第三名 |
123.11 |
29% |
镇江、泰州、扬州、淮安 |
1.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1.10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11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非OFF)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非 OFF)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1.12基准价:
| 服务类别 |
规格 |
基础服务费基准价(不含税单价,元/(台*次)) |
超出电缆费基准价(不含税单价,元/米) |
备注 |
| UPS系统保电服务 |
10KVA |
6000 |
22 |
1、UPS系统内包含对应容量UPS主机、电池组配套机柜、电缆(国标阻燃铜制,满足过流量)含基础20米、设备运费、安装调试、电池容量测试、断电试验、现场联调等设备及服务费用。电池组内包含配套电池、直流开关箱、电池柜、电池连接线,备电时长不低于30分钟。 |
| 20KVA |
8800 |
26 |
||
| 30KVA |
12000 |
33 |
||
| 60KVA |
18600 |
51 |
||
| 100KVA |
28500 |
68 |
||
| 150KVA |
42000 |
73 |
||
| 200KVA |
55000 |
93 |
||
| 300KVA |
81000 |
111 |
||
| 400KVA |
106000 |
131 |
||
| 500KVA |
130000 |
136 |
||
| 服务类别 |
规格 |
基础服务费基准价(不含税单价,元/(台*次)) |
超出电缆费基准价(不含税单价,元/米) |
备注 |
| 低压油机保电服务 |
30KW |
1560 |
41 |
1、油机发电服务费用含基础20米电缆,设备运费、安装调试、发电测试、现场联调等设备及服务费用。 |
| 50KW |
4725 |
48 |
||
| 100KW |
6175 |
68 |
||
| 200KW |
8560 |
86 |
||
| 300KW |
10875 |
109 |
||
| 400KW |
14375 |
128 |
||
| 现场服务人员 |
技术专家 |
2000 |
技术专家:提供联合勘察、技术支撑、疑难隐患排查等支撑服务时。 |
|
| 现场工程师 |
400 |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1.2财务要求:项目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同类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类似项目(保电或者应急发电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至少一人: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法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2.1.5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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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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