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T2601-FW083-CPMC4310-B11046786480961-2738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6年度电加热装置修理修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拟对第十二采油厂井口电加热装置、防爆集束式管道加热器等电加热装置进行修理、更换设备故障配件并进行调试,承担检修、小修、大修及突发性故障的抢修等保障,使其正常运行。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需求1家承包商。 项目估算金额950000.00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服务地点: 第十二采油厂油气区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拟对第十二采油厂井口电加热装置、防爆集束式管道加热器等电加热装置进行修理、更换设备故障配件并进行调试,承担检修、小修、大修及突发性故障的抢修等保障,使其正常运行。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需求1家承包商。
2.5服务地点:甘肃合水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12.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电加热设备维修业绩
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人,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机械或电气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主修人员3人,均须持有有效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设备要求:配备游标卡尺、万用表、兆欧表、防爆手机(防爆手持终端)、红外测温仪、防爆工具、液压压接钳、套丝机,至少有两辆皮卡车。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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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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