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25-044
项目名称:石川河河湖复苏及富平地下水库工程大型入渗试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提交最终出成果(试验场地工程建设及原位入渗试验的土建工作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川河河湖复苏及富平地下水库工程大型入渗试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5)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水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6)1.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成员不得作为独立供应商或加入本项目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联合体应递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3.联合体各成员还须共同提交一份由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书,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成员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如联合体被授予合同)以联合体的名义并代表联合体进行澄清、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全部事务。同时,与采购人之间的来往信函将通过联合体牵头人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