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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 重庆市黔江区荣军优抚医院项目监理
重庆市黔江区荣军优抚医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黔江区荣军优抚医院项目监理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江发改委函〔2023〕4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代建业主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新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包含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工程、消防报警系统、弱电智能化工程、空调工程、防排烟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土建绿化工程、附属雨污水管网、实验室外消防给水及景观电气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概算金额:      /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7742.5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6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6 标段划分: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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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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