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安镇中峰、石口子、石坎、尖岩村农村公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5】49号、垫江发改委发【2025】48号、垫江发改委发【2025】46号、垫江发改委发【2025】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镇中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永安镇石口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永安镇石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永安镇尖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比选人为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永安镇中峰、石口子、石坎、尖岩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中峰村:项目位于垫江县永安镇中峰村1、2、5、6、7 组境内,共6条线路,路线总长1.344 公里,龙溪河产业大道至村办公室路基宽5.0米,其余路基宽4.5米,原路为土路。道路等级维持原状,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石口子村:项目位于垫江县永安镇石口子村2、13 组境内,共2条线路:路线总长0.372公里,本项目开綦路-胡天凡院坝、胡先发房屋梅秀开房屋路基部分业主已实施完成,路面硬化宽度4.5米。道路等级维持原状,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石口子村:拓宽0.286公路,塘坎-李家湾路基拓宽至5.0米,路面硬化宽度5米,道路等级维持原状,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石坎村:项目位于垫江县永安镇石坎村1、8组境内,共2条线路,路线总长0.622公里,本项目路基部分业主已实施完成,路面硬化宽度4.5米,道路等级维持原状,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尖岩村:项目位于垫江县永安镇尖岩村4、6组境内,共3条线路,路线总长0.601公里,本项目路基部分业主已实施完成,路面硬化宽度4.5米,道路等级维持原状,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660000.00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484072.00元
2.4 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图说、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