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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大街排水泵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东方红大街排水泵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1504012025062702001

1.招标条件

东方红大街排水泵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经赤峰市松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赤松发改【2024】398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赤峰市金川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方红大街排水泵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

2.2 交货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境内;

2.3 本工程计划总投资:22365942.00元;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所需设备及材料的包装、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

2.5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招标人要求交货并完成安装、验收投入使用;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应行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投标,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经销商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投标单位提供关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用的设备产品售后服务及售后保障期限三年的承诺书。(投标人须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需提供网站截图;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须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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