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监管场所功能完善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监管场所功能完善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政务审批【2025】第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25】第2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监管场所功能完善项目。
2.2建设地点:郫都区安靖街道正义路3号。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19444.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763.65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20216.52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547.13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48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及工程设计变更)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须合格)、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最新的相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四川省、成都市相关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已完成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2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2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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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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