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叙永县全域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专项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叙永县全域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3-510524-04-01-342364】FGOB-01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叙永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叙永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3-510524-04-01-342364】FGOB-013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在叙永县境内23个乡镇农村区域新建52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及配套用房等,包括1个环卫车充电站、4个公交车充电站、1个重卡充电站、8个重卡充电站 (综合充电站)、38个小车充电站。新增充电枪共计 2548个。以及变压器、充电机、充电终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照明设施、雨棚、道闸等配套工程。
2.3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专项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送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的建筑工程设计类或电力设计类或城乡规划类业绩。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送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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