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1002-250142
一、采购条件
因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天津干线西黑山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5年8月26日17:00 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西黑山项目为无调节引水式电站,利用天津干渠供水期间渠首段的水位落差进行发电,运用原则为发电服从供水。电站额定引水流量48.2m³/s,电站装机容量10400kW,电站设计安装2台HLA551C-LJ-195型混流式机组,长系列多年平均发电量5622.57万kW·h,年利用小时数5406h。天津干线建设时,预留了电站的建设条件,本次建设范围为电站进、出口检修闸上下游预留段末端之间的线路及建筑物,起止桩号范围为DZ0+000~DZ0+692.78,线路全长692.78m。西黑山电站本次建设建筑物主要包括引水渠涵、压力钢管、调压室、流量计井、电站主副厂房、尾水池、尾水渠涵、交通道路与东黑山沟护砌、截流沟等。
2、采购范围: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天津干线西黑山项目所需的沥青混凝土。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沥青混凝土 |
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718吨 |
|
沥青混凝土 |
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1074吨 |
||
3 |
透层 |
乳化沥青PC-2 |
7吨 |
|
4 |
透层 |
乳化沥青PC-3 |
4吨 |
|
合计 |
1803吨 |
注:本次招采数量仅为暂定估算量,仅作为响应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采购方与成交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实际验收的合格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任意型号沥青混凝土检验报告一份。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沥青混凝土(或类似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
四、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年9月5日。
3、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天津干线西黑山项目(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镇西黑山和东黑山村交界处)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产品合格,产品和服务满足采购人需要,实现本竞价项目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符合设计要求,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标准GB/T 15180-2010等。
5、质保期:12个月。
6、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7、其它要求:无。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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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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