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C-0507-25J6-FG0049
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一、 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以谈判方式采购准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320MW机组脱硝除尘超净排放改造项且EPC总承包工程所需的引风机配套所需的原装进口的ROTORK电动执行器,采购使用资金已落实。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准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320MW机组脱硝除尘超净排放改造项且EPC总承包工程电动执行器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320MW国产引进型燃煤机组于2016年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脱硝效率不低于91.7%,脱硝入口烟气中NOx含量≤600mg/Nm3,烟囱出口烟气NOx≤50mg/Nm3;除尘系统根据原系统进行提效改造,烟囱出口烟尘≤10mg/Nm3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SCR)工艺,增加了备用催化剂层,并对原有所有催化剂进行再生,受损催化剂进行更换。三层催化剂增设声波吹灰器及附属部件,第三层催化剂加装蒸汽吹灰器。并对原蒸汽吹灰器系统进行优化。本次项目改造为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320MW机组的超净排放改造,改造主要包括除尘、脱硝、引风机扩容三个部分:
(1)除尘系统:将现有2台机组的电除尘进行内部全部拆除掏空,并重新布置新型电袋复合除尘器系统(即静电除尘+布袋除尘器的组合),并对现有系统和空间进行局部扩容,采用“一电三袋”的方式进行改造。
(2)脱硝系统:对三层催化剂进行增高扩容,并进行脱硝流场优化相关改造工作。
(3)引风机改造:进行引风机增容改造,每台炉两台静叶调节轴流式引风机(变频调节)改为两台双级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
(3)采购范围:送风机、一次风机电动执行器及其备件
(4)交货时间:预计2025年9月30日
(5)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6)质量要求:详见技术通知及规范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采用最低报价法时可以同时参加)。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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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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