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蒲城县韩河灌区水源调蓄工程(水土保持)已由蒲城县水务局蒲水发【2025】73号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约762.35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蒲城县韩河抽水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蒲城县尧山镇通康村。
2.2 工程规模:场地清理3.40hm²,弃土压实62.77万m³,挡水埂369m³,土地平整3.40hm²,土地改良2.45hm²,表土回覆2.27万m³边坡撒播草籽(紫花首蓿)9465㎡,弃土顶部撒播草籽24535㎡,三叶草12267㎡,紫花首蓿12267㎡临时拦挡 71m³,临时苦盖10200㎡,临时洒水180台班。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场地清理3.40hm²,弃土压实62.77万m³,挡水埂369m³,土地平整3.40hm²,土地改良2.45hm²,表土回覆2.27万m³边坡撒播草籽(紫花首蓿)9465㎡,弃土顶部撒播草籽24535㎡,三叶草12267㎡,紫花首蓿12267㎡临时拦挡 71m³,临时苦盖10200㎡,临时洒水180台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程的能力;
3.3信誉要求∶①在全国、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平台查询企业不良行为。②投标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注:(1、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2、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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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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