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150401202508180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敖汉旗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服务项目已由《中共赤峰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赤党农牧办发〔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敖汉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处,建设资金为国家超长期国债及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敖汉旗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敖汉旗境内各乡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全旗高标准农田469万亩农田调查摸底工作服务项目。
2.4招标范围:
敖汉旗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服务项目工作包括:
2.4.1深入各乡镇调查各部门在基本农田内及一般耕地农田内实施过和未实施的地块,明确未实施农田需哪年能实施及实施哪类(旱作、节水)和实施过的,明确哪些可以列为改造。
2.4.2调查地块一定与退耕还林、还草、大黑山保护区、文物景点、水利河道管理线相套合的,明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地块。
2.4.3结合最新三调耕地和基本农田数据,摸清本地区符合新建节水、新建旱作高标准农田选址条件的面积。
2.4.4结合历史项目调查,摸清本地区2011年以来实施过各类项目且已纳入“十二五”清查评估数据库的符合改造提升选址条件的面积(包含已实施过项目但未入库,符合入库条件后续可以入库的面积)。
2.4.5结合耕地的实际情况(规划时间2030年前)、现状问题、规划内容及概算完成出具书面报告及图纸(各乡镇单独出具和汇总)。
2.5项目总投资额:130万元
2.6服务期限:测绘及勘测设计工作须在合同签订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旗摸底调查工作。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或工程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1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测绘类专业)资格证书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注: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企业为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信息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技术成果文件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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