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院重点实验室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CZ11-FW221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为提升安全环保院重点实验室平台能力,现对重点实验室三个房间及附属公共空间进行维修,提升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控制与展示效果,实现远程接入和实时监控。主要目标:维修之后,形成集成果展示、学术交流、技术研讨于一体的多功能平台,实现高层接待、党建宣传、企业文化汇报、科技成果汇报等功能。
估算规模:涉及办公用房3间,面积约30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一是重点实验室三个房间的天花板,地板,墙面维修。包括灯具照明、天花LOGO、场地建声、展示造型,以及相关综合布线与设备调整等工作。二是整体区域房间布局调整。包括配套设施拆除、安装,土建装饰配套等。三是将原LED大屏拆装搬运至重点实验室,重新安装调试并确保运行稳定。四是配合开展原显示系统及相关展项的调试等工作。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含1年免费运维)。
2.4 服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会计报表(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无资不抵债情况。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维保或维修服务类);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发票等关键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议提供网站截图。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提供网站截图。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 (wenshu.court.gov.cn),建议提供网站截图。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5 其他要求: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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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