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GNSG2标段项目经理部膨润土招标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110-JC-2025-65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GNSG2标段,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佛山市南海区,全长5.849km。合同总工期48个月,总投资16.9亿元。主要工程包括隧道工程:3.6km;路基工程:2.22km;桥梁工程:特大桥1座,桥2座,中、小桥12座及框架涵6个;铺轨工程:全线铺轨32.1km(含改贵南广联络线铺轨)。
采购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GNSG2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代建)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广东省、广南联络线项目公司融资,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其余为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施工所需膨润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1.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1.3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铁路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物资生产、加工经验的独立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证明等。
2.2生产能力:报价人须具备膨润土矿山开采许可证(自有矿山优先),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生产厂家须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提供其所代理厂家的上述资料。
2.3财务能力:报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
2.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2.5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至少2份省级重点工程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单个合同量≥1000吨。
2.6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国铁集团限制期内的不允予合作单位;不接受与本单位历史合作中存在不良行为或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单位参与投标。不接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范围内供应商参与投标。
2.7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授权函或代理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4)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