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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苏州阊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阊门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展示利用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阊门水关公园广场项目、阊门瓮城公园广场综合更新提升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苏州阊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苏州阊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阊门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展示利用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阊门水关公园广场项目、阊门瓮城公园广场综合更新提升项目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阊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数据项建〔2025〕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阊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阊门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展示利用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阊门水关公园广场项目、阊门瓮城公园广场综合更新提升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阊门周边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苏州古城西北部,范围西至吊桥,北至章宅北侧,南至阊盛园南边界,东至阊门横街、里水关桥。总占地面积约18586平方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整治、景观环境美化、建筑风貌提升、配套设施等内容(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2212001003

苏州阊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阊门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展示利用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阊门水关公园广场项目、阊门瓮城公园广场综合更新提升项目设计

苏州阊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阊门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展示利用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阊门水关公园广场项目、阊门瓮城公园广场综合更新提升项目设计

98.003587

30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 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概念方案设计及估算、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相关审查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五、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景观工程、工程照明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专项设计工作等。

六、设计总周期为30日历天。

七、备注: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5、本项目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无设计补偿费;

6、本项目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

7、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需具备上述资质要求中任意一种即可(联合体成员至少具备上述资质要求中之一要求),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方出具;(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中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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