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江津区双福至滨江新城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建设工程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5】2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2-500116-04-01-269000),项目业主为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江津区双福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双福团结湖片区至滨江新城桥溪河截污干管,配套完善部分现状管网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污水主干管网建设D1350-D1600约13.8Km:片区内部分现状管网进行新建及改造,DN400-DN600管道约2.4Km。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11876.5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317.68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补充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设计成果)。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