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物探2025-2027年度轭铁、外壳、线圈架定商定价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5M-BID08-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方物探2025-2027年度轭铁、外壳、线圈架定商定价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公司授权集中采购工作安排,根据集团公司和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相关规定要求,拟通过社会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轭铁、外壳、线圈架定商定价采购,招标完成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为期24个月的框架协议。
2.2招标范围:轭铁、外壳、线圈架。
(1)预估工作量:按照东方物探公司生产需求,2025-2027年度轭铁、外壳、线圈架预测采购计划金额共计283.6万元人民币(含税)。
(2)标段(标包)划分:两个标包,根据金属类型分为 A包:轭铁、外壳, B包:线圈架。
下表中所列数量为预估数量,中标后双方签订定商定价集中采购协议,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
序号 |
分类组 |
物料描述 |
单位 |
预估 数量 |
单价限价 (含税/元) |
A包 1 |
A42050107 |
地震检波器配件 轭铁 SN5A(5)-01-01-04-01 SN5A-5Hz 原厂 |
件 |
200000.00 |
3.88 |
A包 2 |
A42050107 |
地震检波器配件 外壳 SN5A(5)-01-03-01 SN5A-5Hz 原厂 |
件 |
200000.00 |
3.20 |
B包 1 |
A42050107 |
地震检波器配件 上线圈架 SN5A(5)-01-01-05-01 SN5A-5Hz 原厂 |
件 |
200000.00 |
3.55 |
B包 2 |
A42050107 |
地震检波器配件 下线圈架 SN5A(5)-01-01-05-02 SN5A-5Hz 原厂 |
件 |
200000.00 |
3.55 |
合计 |
|
800000.00 |
|
(3)交货地点:陕西西安。
(4)交货时间:采购订单指定交付时间交货。
(5)采购期限(适用于框架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6)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要求质保期为原厂3年,原厂质保期内,提供包括免费更换服务和技术支持,更换产品质保期重新计算。
(7)计价方式: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括生产制造费用、货物运至指定交付地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13%增值税、技术服务、伴随货物交运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8)结算方式: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且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挂账之日起,6个月内招标人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全部款项。
(9)最高投标限价原则:投标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3招标项目签约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2.4招标项目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2.5招标项目承办单位:东方物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采购招标中心。
2.6样品递交: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样品,要求如下:
(1)递交时间与方式: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后10个日历日内以邮寄方式送达(EMS或顺丰)或直接送达。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十个日历日内须送到招标代理机构。
(2)递交数量与样品要求:
标包号 |
数量 |
包装要求 |
样品接收截止时间 |
备注 |
A |
95套投标样品 |
每套样品包含2件轭铁和1件外壳 |
2025年08月31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 |
1、免费提供 2、样品及包装物上须无任何厂家标识 3、有图纸的依据图纸执行 |
5套投标样品 |
1、单独包装 2、每套样品包含1件轭铁和1件外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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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95套投标样品 |
每套样品包含上线圈架、下线圈架各一个 |
||
5套投标样品 |
1、单独包装 2、每套样品包含上线圈架、下线圈架各一个 |
(3)邮寄信息:收件人:张京京,联系电话:16632261619
收件地址:河北保定涿州市双塔区办事处甲秀路东安社区(物探局五号院)科技楼B座501室。
(4)样品包装及邮寄要求:详见附件三:样品包装及邮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特别注意:以下投标人资格要求请各位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条款细节并逐条响应。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潜在投标人必须是标的物的专业生产制造商。A包: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地震检波器轭铁、外壳的生产加工技术能力,B包: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地震检波器线圈架的生产加工技术能力。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未受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淘汰、投诉或列为黑名单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的(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4)潜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潜在投标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6)潜在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的。
【信誉要求中(1)~(6)项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评标过程中评委进行现场查询。】
(7)投标人不存在以往合作中履约记录不良或根本性违约,未与招标人或其所属单位发生诉讼仲裁纠纷的(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8)投标人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9)投标人未发生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0)投标人未被媒体或网络负面报道,产生不良影响的(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1)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金额占该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3)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在*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