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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绥化市肇东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补充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Y0000G2508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绥化市肇东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补充设计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2023年绥化市肇东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补充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肇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绥化市肇东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补充设计
2.2建设地点:东发办事处、涝州镇、五里明镇。
2.3 建设规模田间道路工程。修田间道路30.213km,其中:机耕路(混凝土路面)17.623km,机耕路(砂石路面)0.91km,生产路(混凝土路面)8.185km,生产路(砂石路面)3.495km。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107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2367.261197万元(东发办事处:1072.381323万元;涝州镇:963.559097万元;五里明镇:331.32077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完成资质证书更换的,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建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需提供安全考试合格证书(C证),上述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近3年内行贿犯罪名单。
(2)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近3年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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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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