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全厂特殊消防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3-183)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全厂特殊消防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全厂特殊消防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2.2 项目简介: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已于2022年8月30日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粤发改核准〔2022〕27号);2024年01月25日取得华能集团投资批复(华能规函〔2024〕28号)。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责任公司,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范围:采购5、6号机组全厂特殊消防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包括全厂特殊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系统、常规消防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全厂特殊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控制系统的施工图设计、供货、运输卸车及保管、安装施工、调试、系统检测、投运、消缺、竣工、性能试验、消防图纸审查、组织消防评审会,直至取得消防及住建部门竣工审查合格证(含全厂报审、验收、咨询、评审、取证等通过审查全过程的费用及工作)等全过程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交货地点: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指定位置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交货,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人(代理商)投标。
3.2.5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且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个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特殊消防系统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合同的任命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并能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注册查询。3、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人所在单位注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兼任,应同时满足上述第1、2点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3日9:00起至2025年08月25日17:00止。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