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古蔺经济开发区东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材三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古蔺经济开发区东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材三期)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古蔺经济开发区东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材三期)(项目名称)已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蔺经济开发区东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材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古发改行审(2025)2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蔺弘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古蔺弘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古发改行审(2025)21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澄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47160.84平方米,其中新建4栋高标准厂房141212.84平方米(1#厂房21212.84平方米、2#厂房48000平方米、3#厂房48000平方米、4#厂房24000平方米),辅助配套用房3500平方米,设备用房2000平方米,厂房间连廊448平方米,园区内部道路1565米及管网等附属设施。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不含上会时间)(其中合同签订后 2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绘工作、合同签订后 3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合同签订后4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工作、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2.4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1.勘察:根据审批通过的方案对建构筑物进行详细地质勘察(不包含边坡勘察)。
2.方案设计:项目范围涉及项目总建筑面积147160.84平方米,其中新建4栋高标准厂房141212.84平方米(1#厂房21212.84平方米、2#厂房48000平方米、3#厂房48000平方米、4#厂房24000平方米),辅助配套用房3500平方米,设备用房2000平方米,厂房间连廊448平方米,园区内部道路1565米及管网等附属设施。
3.初步设计:根据批准的方案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并负责报批。
4.施工图设计:根据批准的方案、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并负责报审。
5.后续服务工作:配合施工过程中以及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平米的房屋建筑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平米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牵头人负责项目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递交、缴纳履约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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