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zz[GK]2025002
项目名称:霞浦县溪西水库饮用水源地治理工程项目--智慧化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98,960.00元
采购包1(霞浦县溪西水库饮用水源地治理工程项目--智慧化管理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298,96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298,960.00元
投标保证金: 52,989.6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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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6020200-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霞浦县溪西水库饮用水源地治理工程项目一智慧化管理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5,298,96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主体硬件设备进场,270天内完成所有软硬件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采购货物中若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明材料(如 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 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中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 3C、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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