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管道公司西南分控中心(成都)建设项目装修与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533-GC026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管道公司西南分控中心(成都)建设项目装修与机电工程施工己由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管道公司西南分控中心(成都)建设项目装修与机电工程施工。
2.2 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管网油气调控体系建设总体方案》以及《关于调整集团公司油气调控管理模式的通知》要求,将在成都建设西南分控中心项目。本项目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模式,本工程为西南分控中心(成都)建设第二阶段,西南分控中心拟搬迁至新建西南调控指挥中心综合楼内,分控中心的房间分别位于综合楼裙房的一至三楼。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分控中心1-3层相关房间总计约4430 平方米的室内装修施工;除分控中心调度大厅及机房等房间外的所有房间的暖通工程施工;低压配电柜至调控指挥中心各功能房间的配电;调控中心公共区域视频监控、部分功能房间的视频会议系统及综合布线等工程。根据《关于成立西南分控中心(成都)建设项目联合项目部的通知》(西南管道〔2025〕41 号),采用“项目部+监理+E+PC”的项目管理模式。
2.3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含税金额为5147646.35元,含税金额为5610934.5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30012.19元,规费88396.2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50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关于具体金额小数点后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采购、相关手续办理及配合业主开展企地协调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西南分控中心(成都)建设第二阶段施工图纸范围内装饰装修、暖通、强电及弱电等所有项目。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3)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4)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90个日历日。
2.6 工程质量: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
2.7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由高到低对各标段的综合得分排序,分别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失败。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1.3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项目需要的合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须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否则会因为注册证书无效而被否决投标。(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下载时间需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前180日内)。
2.2专职安全员:具有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投标人需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文控工程师为不可替换人员。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已完成的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与机电工程。
有效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完工交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等。(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23年的);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其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HSE管理要求
承诺遵守本文件“HSE管理要求”章节相关要求,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编制“HSE管理方案”。
*6.其他要求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分包(主体、关键性工作除外),不允许转包。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上述(1)-(4)条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从官网查询信息为准。
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南管道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7.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7.3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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