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2032-SSJT-G2025-0096 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新桥镇集镇区和生态湿地公园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与零星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6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4万元,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报价时一律填写优惠率(下浮率)。最低限价为:固定单价下浮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3%,报价时按要求填写固定的投标优惠率(下浮率)。 采购需求: 对集镇区和生态湿地公园部分市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井盖、护栏、路牙、侧石、步行砖、景观小品、灯杆、公共停车场、公交站台、管道临时疏通等)巡查与维修以及12345工单反映的临时应急处置配合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苏财购[2021]34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在投标人处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社保证明,如退体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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