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2-JZCG-G2025-0029 项目名称:行政中心物业服务(含联检大楼保洁、绿化养护) 预算金额:746.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15.3万元 采购需求: 靖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位于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联检大楼位于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口岸联检中心。行政中心总占地面积137333㎡;绿地面积62000㎡;房屋建筑面积123799.94㎡,主楼共21层,地下2层(停车场和设备),地面停车位252个、地下停车位231个;会议中心(3大6中),主楼多功能会议室53个;档案馆、党校;宿舍区;附属楼2幢,最高8层,地面停车位38个,地下一层(停车和设备)车位127个,附属楼多功能会议室9个;电梯23台。联检大楼房屋建筑面积31264㎡,由口岸联检中心、海关、海事、边防四幢大楼组成,其中口岸联检中心9层,其余各8层,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外围绿化面积17050㎡。物业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专项清洁服务、垃圾处理、卫生消毒、应急保障预案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适用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适用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适用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适用承诺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可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方便查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苏财购[2021]34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