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二期项目(运动场及附属设施)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二期项目(运动场及附属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市发改行审〔2024〕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警院〔2024〕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丰翌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阳市旌阳区青衣江路1段333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青衣江校区)。
2.2.项目概况:3496.92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2476.13㎡,主要建设内容为运动场(包括足球场、活动区域、田径跑道)、看台及主席台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各方关系的组织协调。
2.4.监理服务期限:180日历天+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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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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