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堡古2储气库2025-2027年度注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冀东堡古2储气库2025-2027年度注气服务项目已由冀东油田发展计划部 以 中油冀计 [2025] 3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为了完成冀东堡古2储气库2025-2027年度天然气注气任务,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需要投标人提供设备和设备维护业务开展注气服务。
本项目预估2025-2027年度冀东储气库注气量总计17400万方(其中2025年3800万方,2026年6800万方,2027年6800万方)。
具体工作量以甲方根据生产计划,现场实际安排注入气量为准。
2.2服务范围及内容:
(1)由投标人通过其拟投入的撬装电驱压缩机组(要求单台满足10万m³/d及以上的注气能力,总注气量达到20万m³/d及以上)和相应技术,提供天然气注气服务,满足冀东储气库注气工作需求。
(2)投标人负责其提供的撬装电驱压缩机组及配套设备的运输、日常运行和保养维修等工作,确保按照要求完成注气任务。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4 估算金额:1131万元,其中2025年247万元,2026年442万元,2027年442万元,以上金额不含增值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自2022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 (结算金额≥200万)的类似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合同履行结算情况等内容(需提供项目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天然气压缩注气类服务
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5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石油天然气开采)(网上可查,附查询截图);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合同或甲方盖章证明;若提供合同,合同中需明确其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作业项目代号为A);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石油天然气开采)(网上可查,附查询截图);
(3)其他服务人员要求:现场操作人员4人及以上,均具备压缩机服务相关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其中至少有1人为涉及防爆电气安装和维护的人员,要求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
(4)以上人员均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技术服务时,全员均须持有效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提供承诺函)。
7.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
(1)投标人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撬装电驱压缩机组,总注气量达到20万方/日,其中单台满足10万m³/d及以上的注气能力,进口压力为1.6-2.0Mpa(设计点为进口压力1.6MPa),出口压力35-40Mpa,出口温度≤55℃;
(2)压缩机撬及冷却器撬内用电设备防爆等级为:Ex DII BT4 Gb及以上级别;
(3)主电机采用变频启动,电压等级为10Kv,投标人配套相应的变频柜;设备撬内电缆由投标人提供,设备之间的电缆由招标人提供并安装。
(1.自有设备需提供自有设备证明材料,如购置发票、购置合同等;如果是生产厂家则提供销售发票等自产设备证明材料;如是租赁设备则提供租赁合同。2.设备需提供以下资料:设备及配套设施清单、照片及铭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近三年期使用情况;产品合格证、技术规格书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信息资料)。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8.安全质量环保要求: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9.承诺项: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拟投入设备、人员到位,保证作业的按时、正常进行(提供承诺函)。
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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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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