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车辅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SH17-WZ1038
本招标项目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车辅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关于下发(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技术要求)等规范的通知》(油销[2024]86号)要求,中国石油全国柴油尾气净化液和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等车辅产品均须使用统一“咔咔酷优特”品牌。为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降低成本,落实厂商属地化管理,完善和提升“咔咔酷优特”车辅产品品类及质量,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现委托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招标确定代工生产供应商,中标人依据招标人要求生产“咔咔酷优特”相关定制产品。
2.2 招标内容:“咔咔酷优特”车辅定制产品。柴油尾气净化液(主要规格为10kg/桶、20kg/桶、1000kg/桶及散装),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主要规格为0度),共计二万吨,具体包装规格详见附件4-9。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质量要求: 柴油尾气净化液产品执行GB 29518-2013国家标准,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产品执行GB/T 23436-2009国家标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2.6交货期:框架合同履行期间,按甲方要求到货:接到订单后2天内送到指定地点。
2.7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及中油海峡(厦门)有限公司所属福建省加油站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8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据实结算。
2.9主要产品技术性能及主要参数:招标人提供“咔咔酷优特”相关技术要求。其中,柴油尾气净化液、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的相关技术要求见附件1-2。
2.10投标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人民币,含增值税13%)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投标单价包含内容物价格、外包装价格、内包装价格、运输及装卸费用(2吨起运)。投标人报价报“投标单价报价”,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2.1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柴油尾气净化液自有生产基地(委托加工关系等非自有基地无效)。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基地相关建设项目的立项及政府部门批复文件资料,同时还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有效的安评、环评、消防验收报告或备案。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人须提供柴油尾气净化液及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时间不得早于2025年1月1日。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2年至2024年的任一自然年度内,柴油尾气净化液和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两项合计的年销售重量(必须同时包含两项产品)达6000吨(含)以上。须同时提供:①购销合同(关键页);②合同对应发票明细表(提供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系统导出的数据)并加盖公章。业绩销售重量按发票明细表中的数量统计,统计时间节点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如出现弄虚作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出具近三个月内银行的相关资信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两个年度( 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仅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加盖公司公章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本项目所涉产品买卖合同质量纠纷生效的败诉记录,查询无相关败诉记录。
3.4.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6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
3.5设备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柴油尾气净化液生产所需纯水装置、生产线及包装线(灌装)。柴油尾气净化液生产过程中,成品进入灌装前需加装有精度为0.01μm的超滤装置(须提供纯水装置、生产线及包装线【灌装】以及超滤装置图片。提供相关项目建设合同或主要设备采购合同,以及主要项目建设或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接受租赁的设备。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其它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6.2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6.3投标人须承诺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无公共媒体质量安全环保方面负面报道,无国家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产品不合格情况。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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