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15号地块公屋二期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16462025084060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MI003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15号地块公屋二期 已由中新天津生态城行政审批局以津生行政许可【2017】58号、津生投发【201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生态城公屋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889000000元,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5300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359000000元,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59.62%,自筹及其他资金40.38%,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27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生态城公屋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15号地块公屋二期,建设规模为1270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6643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7000平方米,拟建设公屋住宅,总投资额889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15号地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15号地块公屋二期2C期项目配套电力工程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10KV高压管线(含通讯管线)敷设、变电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低压DF箱、FDF箱、GF箱、充电桩计量箱(含充电桩计量箱接地)等、高低压电缆敷设、电缆井、配电自动化及通信、配套电力移交资产评估、送电、移交电力公司、所有电缆接驳和封堵、图纸的深化、电力报批相关工作,项目电表报批及安装协调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备材料表中的数量仅供参考)及达到现场施工条件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规模为10kV,容量为4460kVA,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850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6)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出具任命书,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5、其他资质要求:(1)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同时具备);(2)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6)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出具任命书,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5、其他资质要求:(1)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同时具备);(2)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