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产化工业以太网交换机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业主(或买方):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本项目为框架采购,设置2名中标人,根据评标结果,被推荐的投标方与招标方签订采购合作协议。
全国产化定义:设备硬件(包含内部所有的部件元器件及相关配件)为100%国产化(认定依据为(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二)外资比例低于50%;(三)法定代表人为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国籍),并需要提供第三方硬件全国产化证明材料(如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28号;
项目整体进度:框架招标,后续根据甲方实际项目需求,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设备。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标段一核电项目全国产化工业以太网交换机设备,物项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R-net三层网络以太网交换机 | 满足《全国产化工业以太网交换机采购技术规范书》 章节2.1的要求 |
2 | 数据链IP三层网络以太网交换机 | 满足《全国产化工业以太网交换机采购技术规范书》 章节2.2的要求 |
3 | 核电主仪控其他系统数据组网使用的三层以 | 满足《全国产化工业以太网交换机采购技术规范书》 |
太网交换机 | 章节2.3的要求 |
a)说明:以上数量仅作为评标数量,不作为后续采购的实际数量。
b)本次招标物项,涉及到物项的鉴定试验、兼容性测试事宜。鉴定试验由招标方承担并执行,鉴 定试验和兼容性测试需要的样机由投标人免费提供样机。
C 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设置生效条件: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供货方(乙方)产品鉴定试验通过、供货方(乙方)产品需通过采购方(甲方)的兼容性测试,且进度满足要求;
3)乙方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权威机构(如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等)针对投标方投标物项的全国产化评估报告并经采购方技术签字确认。
4)采购方(甲方)出具合同启动的书面批准函;
5)如鉴定试验未通过或采购方(甲方)未发生效指令,采购方(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保留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权利;供货方(乙方)未经允许产生的费用及成本,采购方(甲方)概不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同等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商务:
(1)质量体系要求:制造商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基于ISO9001的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允许代理投标,需要提供唯一授权代理;
(4)投标方需满足: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
2)法定代表人为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国籍。技术:
(1)供货产品需满足元器件级100%国产化要求,并提供第三方权威认证报告(如工信部第五研究所等第三方权威单位)。
(2)其他要求:无
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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