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外输泵橇采购(带量)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A312-WZ6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外输泵橇采购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外输泵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段,预估金额1316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该产品价款,以及与该产品运输、包装、交付、指导安装、调试以及维修(护)服务等有关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包括税费(13%增值税)、保险费用、设备及工具使用成本、人员劳务费用支出、应获得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等)。招标范围为:外输泵橇主要包括泵、电动机、控制柜、各类传感器、底座、支架、出水管路、出口配对法兰等。
2.2交货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
2.3交货期:接到需求方订货单后60日内。
2.4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5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标的物的制造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机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橇内涉及压力容器制造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中、低压容器D级及以上),并提供许可证清晰扫描件;供应商须具备中石油集团公司供应商库非标加工设备(22992201,旧编码)的物料组准入,且系统内准入状态为“正常”。未有准入的,严格按照《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市场准入申请书》格式在响应文件中编制准入资料。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3供应商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可在http://bid.energyahead.cnpc/#/blacklist查询。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能提供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带有水增压输送功能的橇装装置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具有一台以上(含)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投标或非招标选商的潜在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7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