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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六标段)-施工分包

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六标段)EPC总承包项目

-光伏区土建和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六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光伏区土建和安装工程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新疆油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设计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境内,建设规模额定装机容量136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634.14888MWp(容配比1:1.2),主要建设内容: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升压箱变、已建750kV联络变扩建、220kV升压汇集站一座、储能站、220kV线路及配套通信、建构筑物等工程。

六标段建设内容:(1)光伏组件(光伏组件;交流侧装机容量99MW,直流侧总装机容量118.956MWp(容配比1:1.2),及配套支架、支架基础;(2)组串式逆变器;(3)升压箱式变压器;(4)逆变器至升压箱变电力线路;(5)光伏场站配套土建、道路、通讯、视频监控、围栏、大门等设施建设。

2.3  招标工作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发电工程第六标段-光伏区土建和安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光伏场区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支架基础、升压箱变基础、直埋电缆等内容的施工作业。投标人须完成集电线路接入、二次系统接入、通讯系统接入、配合输变电工程二次系统整体调试等工作,满足项目达标投产要求。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的,由投标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负责投标范围内光伏场站样板工程建设,样板工程方案经招标人审批后实施。

具体要求如下:

2.3.1投标人负责:现场四通一平、临时设施的建造(含招标人所需现场临设)、勘界红线外的临时征地、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催交、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含监造)、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业主的操作人员及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招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2.3.2界面划分:光伏发电工程与输变电工程划分界面如下:

电气一次分界点为35kV箱变接线端子为界,光伏组件至35kV箱变接线板为光伏发电工程,集电线路、光纤至35kV箱变接线端子为输变电工程完成。光伏发电工程投标人负责其承包范围内的二次系统、通信、视频监控接至指定位置,并配合调试。

投标人负责所承建范围内的光伏组件、支架、支架基础、组串式逆变器、升压箱式变压器、逆变器至升压箱变电力线路及光伏场站配套土建、道路、通讯、视频监控等。六标段间接口部分工作量如道路等按照道路布置图中标段分界线划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3.3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等,完成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建设过程现场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等,具体如下:

2.3.3.2采购:除甲供物资以外的所有乙采物资及相关服务(含试验、调试、监检、并网手续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包括甲供材料)等。(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甲乙材料供货清单)

2.3.3.3施工及施工组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策划编制、工程创优(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方案编制、样板工程建设、招标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土建工程、四通一平、现场临设(含招标人所需现场临设)及线路穿越水渠、公路、地下管道、光缆、电缆、施工便道便桥等相关障碍物的通过权等相关手续办理,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

2.3.3.4验收、检验、试验、调试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设备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并网监测试验、整套启动及试运行、并网后涉网试验、工程档案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工程质量验收等;配合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工程建设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水土保持、质量监督各阶段验收等;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等。

2.3.3.5资料: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移交归档,达到《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及中石油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2.3.3.6培训:施工完成后、项目投运前对招标人开展设备设施操作、维护等系统性培训,使招标人具备设备运行的能力;负责电站运行人员培训,使招标人具备光伏电站独立运行维护的能力。投标人应列出具体的培训计划。

2.3.4工程建设内容:(1)光伏组件(光伏组件;交流侧装机容量1360MW,直流侧总装机容量1634.14888MWp(容配比1:1.2),及配套支架、支架基础;(2)组串式逆变器;(3)升压箱式变压器;(4)逆变器至升压箱变电力线路;(5)光伏场站配套土建、道路、通讯、视频监控、围栏、大门等设施建设。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且以业主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施工期限为自开工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其中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支架及组件安装。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应为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3.1.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

3.3财务要求

2022 、 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3 1 1 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

至少配备4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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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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