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1标段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62025081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J8001
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2025】19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 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和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 建设规模为
1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国开中咨(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永明路雨水泵站工程),新建雨水泵站1座,设计流量18.5立方米/秒;新建d1400-d2600钢筋混凝土进出水管道约0.144公里;同步实施附属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永明路东延与海景大道交口处的西北角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永明路雨水泵站工程)勘察 招标范围: 新建雨水泵站1座,设计流量18.5立方米/秒;新建d1400-d2600钢筋混凝土进出水管道约0.144公里;同步实施附属工程。为完成本项目岩土工程全部勘察工作及后续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86.5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9月09日 至 2025年10月03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提供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2)具有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原件),且应为在职员工。4、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提供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2)具有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原件),且应为在职员工。4、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