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西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西区南大街东延项目(二标段)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16402025084004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LH00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西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西区南大街东延项目(二标段) 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开审批【2025】17004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6355000元, 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6355000元, 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84.129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西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西区南大街东延项目(二标段),建设规模为184.129 米,本项目拟实施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西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西区南大街东延项目(二标段),新建道路为南大街(现状南大街-中心桥北干渠以西),道路改造长度184.129 米,同步实施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其中:(一)道路工程:南大街(现状南大街-中心桥北干渠以西)道路全长为184.129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60米,双向六车道布置,设计车速50km/h,本项目实施机动车道面积4645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面积25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364平方米。(二)排水工程:南大街(现状南大街-中心桥北干渠以西)双排敷设d500mm 雨水主管道51.1 米,新建雨水检查井 4 座。(三)绿化工程:栽植乔木 88 株(包括龙柏、黑松、绒毛白蜡等),灌木328 株(包括胶东卫矛球、平直荀子等),地被 2651 平方米;敷设 d300mm 排盐主管道 54 米,新建排盐检查井 6 座。(四)照明工程:新建 16 米高路灯 2 基。(五)附属工程:设置车挡 4 个,交通标志 1 个,路侧波形护栏 415 米;施划标线 161 平方米;砌筑侧石 783 米,缘石 250 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东南组团片区内,南大街西起现状南大街(桩号 K0+085),东至中心桥北干渠以西(桩号K0+269.129)。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西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西区南大街东延项目(二标段) 施工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实施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西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西区南大街东延项目(二标段),新建道路为南大街(现状南大街-中心桥北干渠以西),道路改造长度184.129米,同步实施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其中:(一)道路工程:南大街(现状南大街-中心桥北干渠以西)道路全长为184.129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60米,双向六车道布置,设计车速50km/h,本项目实施机动车道面积4645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面积25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364 平方米。(二)排水工程:南大街(现状南大街-中心桥北干渠以西)双排敷设d500mm雨水主管道51.1 米,新建雨水检查井4座。(三)绿化工程:栽植乔木88株(包括龙柏、黑松、绒毛白蜡等),灌木 328 株(包括胶东卫矛球、平直荀子等),地被2651平方米;敷设d300mm排盐主管道54米,新建排盐检查井6座,(四)照明工程:新建16米高路灯2基。(五)附属工程:设置车挡4个,交通标志1个,路侧波形护栏415 米;施划标线161平方米;砌筑侧石783米,缘石250米。总投资额635.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01日 至 2026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3)正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3 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5)项目部所有人员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3)正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3 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5)项目部所有人员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