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763号】鲁山县自然资源局鲁山县2024-2026年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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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5-67 | |||||||||||||||
2、项目名称:鲁山县自然资源局鲁山县2024-2026年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机构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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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按照省厅要求,完成更新时点资产清查成果省级复检;完成更新时点省级资产清查成果汇交入库。(详见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5.4服务周期:两年 5.5服务标准:合格,满足相关标准、规范、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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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注: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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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