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征集人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市民中心
征集人联系人:程前
征集人联系方式:13109919103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第十二师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LW-2025-261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主管预算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1 | 一、采购内容 对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投资咨询评估服务进行采购,咨询评估范围包括发展改革委审批或初审的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其他投资咨询评估事项等。 服务要求:对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投资咨询评估服务进行采购,咨询评估范围包括发展改革委审批或初审的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其他投资咨询评估事项等。 框架协议形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有效期(服务期限):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地点:根据征集人具体项目需求在第十二师辖区范围内提供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师发改委审批或初审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资金申请报告等; (二)师发改委核准或报请兵团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 (三)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 (四)兵团、师要求开展的其他投资咨询评估事项。 |
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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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供应商须具备专业的乙级及以上资信等级或甲级综合资信等级。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