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义务教育学校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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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5-33 | ||||||||||||||||
2、项目名称:洛宁县义务教育学校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39,032.00元 | ||||||||||||||||
最高限价:203903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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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宁县义务教育学校设备采购项目,共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学生课桌椅、宿舍床等;二标段为智慧黑板,包含AI智慧屏、多媒体管控平台、黑板等。(详见采购清单)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3)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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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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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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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