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普安县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垃圾箱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DC-2025ZFCG-0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安县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垃圾箱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724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表 政策性加分 | 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货物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及西藏自治区)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的,在总得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要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加于确认,如实行分品目采购的,以品目为单位计算(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删除政策性加分。 |
2 | 采购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范本 | 节能、环保证明材料、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证明材料格式 | 删除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更正后的采购文件,逾期查阅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