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T2602-FW039-CPMC4672-B110469T1220269-3004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第四采气厂2026年井筒腐蚀检测测试技术服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按照油田公司年度动态监测方案要求,计划开展井筒腐蚀检测2口、气井腐蚀挂片2口。针对苏东71-2、苏东70-3两口高含硫井开展过油管测套管。 项目估算金额1063800.00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计划开展腐蚀检测4井次,腐蚀挂片2井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长庆油田第四采气厂2026年井筒腐蚀检测项目,需要一家承包商,不分标段。
2.5服务地点:第四采气厂辖区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油气工程技术服务类。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6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井筒腐蚀检测类项目业绩。
人员要求:配置人员不少于7人, 其中包括①公司管理人员三人(不可兼职):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②队长1名;③安全负责人(可兼职)1名;④操作人员3人;⑤驾驶员(可兼职)1名。所有人员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
车辆要求:至少配备测井车1台,车辆为公司自有,不允许租赁。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承诺:投标人须承诺开展服务时:全员持有有效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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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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