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公司2026年度长庆油田气井带压作业深度合作(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WDC-NB-2025-JXZY-FR-00062-2
本招标项目 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公司2026年度长庆油田气井带压作业深度合作,招标人为 井下作业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级别: 三类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公司2026年度长庆油田气井带压作业深度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该项目为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公司2025年在长庆油田气井带压作业深度合作项目,预计工作量20井次,预计产值400万元(不含税),施工时间5个月。我方(甲方)提供主要带压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现场安排派驻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乙方)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项目安全平稳运行;施工单位提供设备操作人员及施工所需的部分施工材料。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家服务商进行合作施工。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气井的带压作业服务等。
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长庆油区及周边区域。
预估工作量:20井次
预估金额:不含税 305.95 万元,税率 9 %,含税 333.4855 万元
服务标准:符合甲方相关服务要求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气井的带压作业施工,预计工作量20井次,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长庆油区及周边区域,税率9%,含税金额333.4855万元。
标段划分和各标段估算金额:
不分标段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GWDC-NB-2025-JXZY-FR-00062-2 的招标文件。
1.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
持有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无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 带压作业业务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项目内容,包含提供证书颁发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企业注册地当地政府取消此类许可证,需提供证明资料。
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无
4.其他资质:
无
1.须提供(1)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带压作业业务业绩情况汇总表;(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工程项目可提供工程结算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书;如未完工项目或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可提供合同和已完工部分工作量确认单)。
2.提供对应业绩的用户评价证明。
1.长城钻探公司库外服务商;
2.长城钻探公司库内状态为“合格”的服务商;
有效性以评标当日长城钻探承包商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服务期限为1年以上,服务商考核评级需为B级及以上。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响应人未在集团公司及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三商黑名单和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中。
5.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2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上述1-4项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核查结果为准。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提供承诺,承诺近三年(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三。
本项目不接受总包商和其关联分包商同时参与投标。若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视为同时参与投标的行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一方为另一方的分包商,且该分包商已被总包商确定或拟确定为本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分包单位。
投标人一方与另一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管理关系,且其中一方为总包商,另一方为分包商。
本规定所称总包商是指具备承担本项目整体工程或服务实施能力,并拟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投标人;分包商是指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接受总包商分包任务的单位。
各潜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一)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四。
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五。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六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
1、提供2FZ18-70防喷器一套。
2、提供FZ18-35防喷器一套。
3、三相分离器:提供一套。
4、吊装设备;提供一台吊车≧30吨/台。
5、井口加热装置:提供电伴热装置一套(≧30W/M)。
以上设备可以自有或租赁,提供购置/租赁合同、发票、铭牌,设备照片,要求图片清晰。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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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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