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吐鲁番采油管理区日常生产过程中隔油池、储罐、分离器等容器积累的底泥不及时清理将严重影响油田正常生产,需不定期进行清理。管理区无法贮存清理出的液态、半固态底泥,需通过压滤干化后贮存处置。
2.2招标范围:对2026年吐鲁番采油管理区区域内隔油池清理及储罐、分离器等容器底泥压滤服务。1.不定期清理管理区区域内的隔油池,隔油池内的底泥用自吸泵罐车拉运至压滤干化处理点,底泥未经压滤前不能露天存放。2.将隔油池、储罐、分离器等容器清理出的底泥进行压滤约3400吨,底泥压滤干化后拉运到指定地点,合理堆放。具体以甲方安排的工作量为准。
2.3项目估算额:71.6893万元(不含税);
2.4服务地点:新疆吐哈油田吐鲁番采油管理区。
2.5标段划分:不划分;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投标人未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过期除外)、未被列入吐哈油田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
(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需提供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 等级 |
惩戒 适用 |
惩戒 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 团 |
区分 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 网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 http://bid.energya head1.cnpc/#/ 外网: https://www.cnpcbi dding.com/ |
| 企业级 |
原则 上本 单位 |
备注: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即列入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物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其投标资格不受限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主要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至少一名)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6)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及对应合同结算发票至少一张。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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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