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河东新区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东区发投【2023】0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灵山园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发债、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灵山园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东区发投【2023】0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
2.2 规模及投资额:主要实施工程包括:在辖区公共停车区域 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约88套、储能设施22套;配套建设智 能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
2.3 设计服务期限: 共 35天(不含审批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 1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 1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初设审查通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主要为方案设计、初设(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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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3)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4)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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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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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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