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6年攀枝花电信OLT备电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AHSC-SCTT-3008】,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6年攀枝花电信OLT备电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AHSC-SCTT-3008
1.2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拟采购三家提供OLT备电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 标段号 |
项目明细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 1 |
机柜系统 |
架 |
34 |
3104.5 |
13% |
105553 |
119274.89 |
| 2 |
开关电源系统 |
台 |
34 |
4920 |
13% |
167280 |
189026.40 |
| 3 |
动环监控系统 |
台 |
34 |
659 |
6% |
22406 |
25318.78 |
| 合计 |
295239 |
333620.07 |
|||||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本项目采取兼投限中的原则,允许供应商参与所有标段的响应,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1个标段,采购人按照标段金额大小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
1.4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名,份额100%。
1.5本项目最高限价
1.5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响应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见下表:
| 标段号 |
项目明细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 1 |
机柜系统 |
架 |
34 |
3104.5 |
| 2 |
开关电源系统 |
台 |
34 |
4920 |
| 3 |
动环监控系统 |
台 |
34 |
659 |
1.6项目预算金额:预估合计不含税总价295239.00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333620.07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拟采购三家运营商提供OLT备点服务保障。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供货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
2.4产品质量/服务标准:达到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现行标准。
2.5供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到货时间不得超过15个自然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3业绩要求:
3.3.1标段一: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项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含)人民币。【注:(1)类似业绩范围:机柜销售类业绩。(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3.2标段二: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项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含)人民币。【注:(1)类似业绩范围:开关电源销售类业绩。(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3.3标段三: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项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5万元(含)人民币。【注:(1)类似业绩范围:动环监控销售类业绩。(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01】日起)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四川省分公司】列入【设备类销售业绩】同类“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3.5.其他要求:(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 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响应方的,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6.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响应,若多个代理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参加本次比选,则响应 均无效。响应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主要设备(机柜系统、开关电源系统、监控系统)的代理的授权书(须体现产品型号、品牌,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若制造商响应须提供关于本项目主要设备(机柜系统、开关电源系统、监控系统)的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响应的审查加盖公章的制造商声明,代理商响应的审查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扫描件。)
3.7.关键参数:
(1)标段一:机柜系统
1)防护等级:产品防水等级应达到IPX3,防尘等级应达到IP3X。(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合格的检测报告,如未提供或提供的检测报告不满足要求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要求,否决其响应。)
2)空调能效比:额定工况下,显冷量不小于铭牌标示的95%,换热消耗功率不大于铭牌标注的110%,本项目要求交流空调能效比不低于2.2。(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合格的检测报告,如未提供或提供的检测报告不满足要求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要求,否决其响应。)
(2)标段二:开关电源系统
1)整流模块效率:负载率50%时整流器效率≥95.5%,负载率100%时整流器效率≥95.5%。(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合格的检测报告,如未提供或提供的检测报告不满足要求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要求,否决其响应。)
2)输入功率因数:当交流输入电压为额定值、直流输出电压为出厂整定值时,负载电流在100%、50%、30%负载率时的输入功率因数应满足下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合格的检测报告,如未提供或提供的检测报告不满足要求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要求,否决其响应。)
| 负载率 |
输入功率因数 |
| 100%负载 |
≥0.99 |
| 50%负载 |
≥0.98 |
| 30%负载 |
≥0.97 |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资格审查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响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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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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