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西机务段样品智能识别与数据集成装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JN-WZ-XJ-010)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西机务段样品智能识别与数据集成装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西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样品智能识别与数据集成装置 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样品智能识别与数据集成装置 1套,具体质量要求、交付地点、交货期见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2)供应商具有产品制造资质,不接受整机代理,须有定型产品,附能够证明供应商产品的照片或视频。
(3)供应商须具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须具有履约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售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1.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与采购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本次采购物资近三年(截至报价文件开启当月)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1.4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2)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4)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4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计量校准证书。
(2)售后服务及质量承诺履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因产品质量问题及延迟供货等原因为采购方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全额赔偿,发生质量、数量异议及时反应,采取应急措施及对供货及时性的承诺等。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5)成交供应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3.1.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2)供应商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无不良记录,且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
(3)售后服务及质量承诺履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因产品质量问题及延迟供货等原因为采购方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全额赔偿,发生质量、数量异议及时反应,采取应急措施及对供货及时性的承诺等。
3.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供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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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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