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B-2026-2826
项目名称:新城办两违管控队租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城办两违管控队租车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4,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154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办两违管控队租车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办两违管控队租车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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