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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赣州市南康中等专业学校整体搬迁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重新招标)(网)

赣州市南康中等专业学校整体搬迁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赣建南康招字[2026]第01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中等专业学校整体搬迁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

2.招标人:赣州市南康中等专业学校;

3.招标代理单位:江西德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南康区镜坝大道南侧、新华路西侧;

5.项目规模:本项目含新建及改造两部分,其中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29125.69㎡,包含新建1#宿舍楼、2#教学楼、3#教学楼、6#宿舍楼、南校门、运动场看台。改造面积1331.91㎡,包含对1#食堂和5#宿舍楼装修改造;拆除一期范围内行政办公楼,拆除面积861.33 ㎡;新建运动场9143.2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给排水、消防等配套工程。

6.项目投资:项目概算总金额为20102.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6990.30万元,本次招标施工图设计费约161.02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政府专项债资金;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赣州市南康中等专业学校整体搬迁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后续设计及咨询服务等。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总图(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室外场地设计等)。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证书。

(3)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或分公司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5年8月到2026年1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为退休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或离退休职工养老金领取证或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设计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5)拟派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含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注册师执业资格;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公用设备(暖通空调)专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供配电)专业注册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应专业的注册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及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5年8月到2026年1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为退休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或离退休职工养老金领取证或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附以上人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6)省外进赣的勘察设计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本项目拟派工程测量负责人、所有设计人员必须在江西住建云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单位电子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拒绝潜在投标人投标情形: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投标截止时间(含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投标截止时间(含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投标截止时间(含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赣州市及赣州市任何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投标截止时间(含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

(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投标截止时间(含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被赣州市及赣州市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

(8)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且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9)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含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含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系统可查询到行贿记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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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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