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3232025000097
二、项目名称:蓬安县城区第三轮清扫保洁作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市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1栋11楼7号 | 4,330,829.60元 | 84.15 |
采购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新欣环卫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工业园锦盛路138号(佳霖科创大厦11楼1116号) | 5,260,029.09元 | 84.81 |
采购包3: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38号楼5层 | 3,711,600.00元 | 97.7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3050100 | C13050100 清扫服务 | 老城区区域清扫保洁作业服务 | 老城区区域面积约80.16万平方米,公厕10座。作业范围为以下区域内所有街巷:凤凰大桥(含大桥)至凤凰大道县医院外红绿灯路口(含路口),青云大道一段,嘉陵西路及支街,磨子街及支街,老花园(含转盘)嘉陵中路及支街至周中驾校外人行道(不含),老中医院至大堂梯步(不含梯步)等路段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本次采购预算为一年预算,本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即在年度履约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年度预算的情况下,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因成交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四川新欣环卫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3050100 | C13050100 清扫服务 | 城中区区域清扫保洁作业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采购包2城中区区域清扫保洁作业服务所涉及的所有服务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本次采购预算为一年预算,本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即在年度履约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年度预算的情况下,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因成交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包3(合同包三):
服务类(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3050100 | C13050100 清扫服务 | 新城区区域清扫保洁作业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新城区区域面积约79.37万平方米。作业范围为以下区域内所有街巷:滨河南路(含凤凰公园三座桥),抚琴大道桥北桥头至凤凰大道,凤凰大道县医院红绿灯至营蓬路口人行道斑马线(含),亿联周边道路,纪委至梧桐大院片区,安汉大道县医院红绿灯至河舒工业园区桥(含)等路段。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采购预算为一年预算,本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即在年度履约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年度预算的情况下,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伍国权、沈刚强、庞玉、贾志晶、谢建华、张颖(采购人代表)、谢泸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若成交金额较小的采购项目,按照下列计算方式计算其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将按最低5000元标准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含100)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10000-100000 0.05%
100000以上 0.0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7.698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8.3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7.233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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