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9/22-QT-054)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新能源分公司所属新特红星风电场66台风机维护项目(2026-2029年度)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
2.2项目规模:99MW。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服务期3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对新能源分公司所属的新特红星风电场66台金风GW82/1500型风机维护、风力发电机组故障诊断与分析、日常维护、隐患排查、缺陷处理、技术监督、事故应急抢修,协助开展风机定期检修全过程质检验收(全年检修和半年检修由招标方委托第三方实施)及大部件更换及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监督、检查、验收和资料整理工作。协助开展技术监督、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并根据技术监督结果,完成技术监督的报表及现场监督记录工作,协助开展风场设备外委人员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监护。协助开展库房备品备件的库房整理及盘点工作。委托单位及委托维护人员在新特红星风场管控下开展维护工作,纳入场站检修班组进行统一化管控,日常工作受场站长、班组长管理。服务期3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新特红星风电场66台风机维护(CHDTDZ019/22-QT-054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合同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个49.5MW及以上风电场站风机整体运维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2-03 15:45到2026-02-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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